好书推荐:余华|许三观卖血记

很多人说余华的文字很简洁,他调侃说那是他认识的字少。许三观,一个很普通的名字,注定了主人公就是一个普通人。卖血,往往让人想起了无奈。

我刚看标题,以为只是讲述一个苦难故事,且主人公属于那种牺牲自我成全他人的类型。其实,猜测不完全对。一个是里面除了苦楚,我觉得还有一些甜。从书中他给儿子起名就可以看出(叫一乐、二乐、三乐)。另一个是主人公其实也有低俗、不成熟的一面,他变成有担当是有个过程的。貌似这样的蜕变,人物更加接地气,更丰满。

书中一共描述了许三观多次卖血:第一次是出于好奇,被阿方和根龙带“入门”。第二次是给方铁匠凑医药费,原因是大儿子把人家孩子脑袋打开瓢了。第三次是在自然灾害时期,为了给连续吃了五十多天玉米棒的孩子吃点好的。第四次是为了他的初恋林芬芳,也许是出于犯错的内疚感。第五次是为了大儿子一乐,准确来讲一乐不是他亲生儿子,为了下乡的儿子。第六次是为了二儿子二乐,为了更好地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。第七次是为了给一乐看病,这次其实不能算一次,因为他隔三差五就卖血,一直卖到上海。第八次是为自己,只为想吃炒猪肝和二两黄酒。但这次已经年过六十了,医院不收他血了。他哭了。

关于卖血,有几个情景印象深刻。一个是卖血前喝水的场景。因为他们每次要卖两碗血(400毫升),为了能卖出更多血,他们要喝很多水。喝冷水、脏水,要喝个七八碗。把肚皮撑大,膀胱憋着,直至卖完血。书中的阿方就是因为多次这样,最后膀胱破了,身体败坏了。另一个是每次卖完血后,他们要去胜利饭店去吃一碗炒猪肝,还要来二两黄酒,黄酒要温一温。这是为了给身体补血,活血。他们每次吃饭,都会“趾高气扬”,“神气”地点菜。且他们认为这顿饭是绝对不能省的,否则身体会出问题。与其说是吃饭,不如说是为了下一次卖血打基础。有意思的是,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,竟是因为想吃这两样东西了。

卖血的人大都是为了生活,根龙为了娶老婆,阿方为了盖房子,许三观为了子女。其实,普通人无非就为这些而活。哪怕是今天,也不过如此。卖血只不过是其中一种讨生活的方式而已,今天仍然有很多类似的艰辛讨法。根龙娶到老婆了,却因多次卖血出脑溢血死了。阿方可能盖了房子。却因多次喝冷水身体败坏了。

许三观也有俗人的一面,并不一开始就是苦行僧似的人。他的大儿子其实是许玉兰和她的初恋何小勇生的,他把他养到九岁才知道。他心里是极其不平衡的,以往一乐是他最喜欢的儿子,如今却有了一层隔膜。也许是出于心里的障碍,许三观还是出轨了,对象是他的初恋,林芬芳。

一个人经历过太多苦楚,可能就忘记了甜是什么味道。书中有一段讲到,许玉兰给他们煮了玉米面,放了糖,变粘稠了。孩子们觉得味道很好,很好吃,但就不知道加了什么。

小说中甜的场景有好几个,我觉得正因为有了这些甜,才让小说得以升华,才让主人公有了闪光的一面。

许三观与一乐关系的转变应该是最甜的。许三观还未知道一乐是别人的孩子时,他对孩子是很爱的。知道以后,他就很不平衡。有一次他卖血完后,带着全家人去吃面,唯独不带一乐。结果一乐离家出走了,许三观一直不找。最后晚上还未回来,他着急了,找到他后虽然又是大骂,但最后他还是带一乐去吃面了。一乐亲爸何小勇发生车祸,赤脚医生说要亲儿子在房顶给他唤魂,还要大哭。没人能使唤得动一乐,包括许玉兰,最终还是许三观说服了一乐。自此,许三观终于放下了心结,拿出菜刀在自己脸上刮了一刀,向大家宣誓:许一乐是他许三观的亲儿子。

许三观对许玉兰的爱也是一份甜。虽然他们之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有了一些矛盾,且里面对许玉兰的描述有泼妇的一面。文化大革命时,许玉兰以“妓女”的角色被押至全国批斗,许三观每天给她送饭。因为害怕被红卫兵刁难,他把红烧肉都放到饭下面。红卫兵在的时候,他说我要批斗她,只能给她吃白饭。红卫兵一走,他赶紧说,饭下面有肉,赶紧趁热吃,红烧肉我没给孩子们吃。很普通的一句话,直指人心。

最后一甜用来结尾吧,时代一直在变,也有诸多困难的时候,唯独精神的甜是打不垮的,是最甜的。许三观生日那天,虽然当时条件不好,许玉兰还是给他多煮了一碗粥。许三观把多余的这碗分给了孩子,孩子仍然没吃饱,一直舔碗。许三多就开始绘声绘色地给孩子们做好吃的,分别问一乐、二乐、三乐想吃什么,结果他们都想吃红烧肉。所以,许三观就讲了三遍红烧肉的做法,肉要肥瘦相间才好吃。。。绘声绘色

⚠️免责声明:本文来自投稿,不代表潇湘读书社立场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xiaoxiangguan.cc/132521.html
⚠️侵权声明: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:xiaobing1945@163.com 反馈,我们将尽快处理。
⚠️转载声明:若需转载,请保留原文链接并附出处,谢谢合作。
(0)
上一篇 2024年6月3日
下一篇 2024年6月3日

相关推荐

发表回复

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

网站客服
公众平台